学纪才能知纪,明纪才能守纪。党纪学习教育基础在“学”,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多学一步、深学一层,确保党纪学习教育走深走实。
要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重要论述
我们党自建党以来一直重视党的纪律建设,纪律严明成为我们党的光荣传统和独特优势。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在带领中国人民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的伟大实践中,更加注重发挥纪律建设在全面从严治党中的重要作用,把纪律建设纳入新时代党的建设总体布局。习近平总书记就加强新形势下党的纪律建设作出一系列重要论述,他反复强调要严明党的纪律,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要把党章作为总纲领和总遵循,不断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把各项纪律和规矩立起来;要始终保持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把纪律和规矩严起来,使纪律成为带电的“高压线”。这些重要论述,指导和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压倒性胜利。学习党的纪律首先要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重要论述,深入理解、准确把握这些论述的丰富内涵、核心要义、实践要求,从思想上做到固本培元。
要深入学习党章中有关纪律的内容
党章是党的根本大法,是制定其他党内法规的基础和根据,是全体党员言行的总规矩和总遵循。党员和党组织的各项纪律和规矩都可以从党章中找到依据。党章中关于党员的八项义务,是对每个党员基本的要求,党章中关于党的领导干部的六个基本条件,是每个领导干部必须具备的素质要求,全体党员特别是党的各级领导干部要认真学习,时刻牢记,经常用党员的八条义务和干部的六个基本条件的要求对照和检查自己,自觉用党章规范自己的一言一行,始终坚持高标准地履行义务、行使权力。
要以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为重点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下称《条例》)围绕党纪戒尺要求,开列出负面清单,划出了党组织和党员不可触碰的底线和红线。所以,在党纪学习教育中,要以《条例》为重点,坚持原原本本学习,以纯正学风带动党纪学习走心走实。一方面,要认真学习领悟《条例》的新内容。本次《条例》新增了16条,修改了76条,在六项纪律和违法犯罪行为方面进一步扎紧织密了制度笼子,在党纪学习中要把为什么修订、修订了哪些内容、修订背后的深意等学懂弄通。另一方面,不能忽略保留不变的条文。没有被修订的内容是被实践证明了符合管党治党实践的条文,在学习的时候不能偏废。
要认真学习应知应会的国家法律法规
党章规定党员有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义务。国家的法律是在党的领导下,在民主的基础上,由国家最高权力机关制定的,它反映了国家的意志,也体现了党的政策和主张的体现。党员党组织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也是违纪行为,《条例》第7条规定党员党组织“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依照规定应当给予纪律处理或者处分的,都必须受到追究;第28条—第35条也规定了对违法犯罪党员的纪律处分。因此,全体党员应该加强对国家法律法规的学习,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要对照中办、国办《关于建立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制度的意见》所列国家法律清单,加强国家法律法规学习,自觉带头遵守法律、执行法律、维护法律,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要拓展学习《条例》中的“有关规定”
党纪学习要坚持拓展学习内容,要认真学习与《条例》相关的“有关规定”。从功能上来看,《条例》是其他党内法规的保障法。《条例》全文有几十处提及“违反规定”“违反有关规定”或者“不按照有关规定”的表述。这就表明,对这些行为是否构成违纪必须与其他“有关规定”相结合,如《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关于防止干部“带病提拔”的意见》等内容。要学懂弄通这些条文的主旨要义,做到融会贯通,就必须联系工作实际,认真钻研“有关规定”,才能更好地理解和掌握这些条款的内容。
(作者:高腾 来源 :学习强国云南学习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