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7日下午中共云南师范大学委员会全面从严治党巡察工作启动调研座谈会在呈贡主校区第三会议室举行,受学校党委书记、校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饶卫同志委托,校党委委员、纪委杨春华书记主持召开此次会议,党办、校办、纪委办、组织部、宣传部、统战部、机关党委、人事处、计财处、工会等部门有关同志参加。
杨春华书记强调了我校开展巡察工作的三个背景:一是强化党内监督的需要。办好师大的事,关键在党的各级组织。全面从严治党,核心是加强党的领导,基础在全面、关键在严、要害在治。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发挥巡视监督作用的实践证明,新的历史时期,巡视作为党内监督的战略性制度安排,是逐级强化主体责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的重要抓手。巡察是巡视工作的延伸,开展巡察工作是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精准整治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强化党内监督的重要举措。二是压实“两个责任”的需要。学校历届党委都非常重视管党治党工作,在全面从严治党的背景下,压实“两个责任”,创新工作手段,巡察是一个有效的办法。三是中央精神和省委要求。巡视的权威由党章赋予,党的十八以后,确立中央巡视工作方针,颁布实施新修订的巡视工作条例,充分发挥巡视的震慑、遏制、治本作用。巡察与巡视工作方式方法、本质属性相同,将修订颁布的巡视工作条例作为基本遵循和制度保障。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开展市县巡察”的指示要求,省委实地调研全省各州市巡察工作开展情况,考察了解相关省份巡察工作情况后,相继出台了《关于建立州(市)、县(市、区)党委巡察制度的意见》《州(市)、县(市、区)党委巡察制度实施办法(试行)》,要求省直部门、企事业单位根据工作需要,探索开展巡察工作。为深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推动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向各基层单位延伸,2016年6月3日学校党委会已提出巡察工作的开展设想,并于去年年底制定印发了《中共云南师范大学委员会全面从严治党巡察工作办法(试行)》,为开展此项工作打下了基础。
会上,杨书记先后对省委出台的《州(市)、县(市、区)党委巡察制度实施办法(试行)》、学校印发的《中共云南师范大学委员会全面从严治党巡察工作办法(试行)》其中的相关内容进行了解读和释疑。
校纪委副书记包云燕同志就“巡察”的概念、中国历史上巡察制度的演变、当前巡察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等方面进行了简要介绍和概述。
结合学习思考,与会人员纷纷就学校启动巡察工作的前期准备、工作要点各抒己见、讨论热烈,并达成共识或形成一致意见建议:一是对学校各单位(部门)、二级学院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进行巡察,紧盯基层“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管党治党宽松软”等突出问题、紧扣“六项纪律”是十分必要的、非常重要的。二是建议采取试点先行、分批推进的方式,今年开展巡察试点工作,成立五个巡察组,选取十家巡察单位进行,本届党委实现全校巡察工作全覆盖。三是在巡察组的人员构成方面,与会人员一致认为要建立巡察人才库,人员从各单位(部门)的党员领导干部、纪检委员、党外教师、离退休老同志中遴选,要选优配强,把政治强、业务精、作风正、纪律严、工作实的干部选配到巡察组中来,组长由实职正处级干部担任。四是要做好巡察培训,规范工作流程。要对巡察组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将纪律规矩挺在全面,明确工作内容、工作要求。五是要注重巡察工作方法,综合运用民主测评、问卷调查、个别谈话、实地考察等方法,听实话真话、察实情详情,体现巡察的权威性。六是要注重结果运用。要解决以往重巡轻改的问题,要着力提高问题发现率、问题整改率、问题线索处置率,力求事事有交代、件件有回音,让全校师生员工看到真真切切的变化和扎扎实实的效果。
杨书记高度肯定了大家的意见建议,认为大家集思广益、献智献策,为学校启动巡察工作开了好头、打牢了基础,并就有关具体工作明确了任务要求。最后,他提出七个要求:第一,要学习文件,会后有关部门要认真学习中央、省委、学校相关文件,吃透文件精神。第二,要领会精神,与会同志要深刻领会今天会议精神,在落实中积极作为。第三,要突出重点,要结合高校特点、学校实际,认真研究学校巡察工作重点,明确对象重点。第四,要精心准备,有关部门要认真落实会议安排任务,认真完成有关议题材料,4月底前上党委会研究,力争5月开始巡察工作。第五,要认真实施,要就会议讨论的巡察组人员组成、工作内容、时间安排、步骤计划、方法路径认真组织筹划。第六,要注重方法,巡察工作要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相结合,与学校中心工作相结合,认真研究巡察工作的实施方法,重点用好“望、闻、问、切”四步工作法,要做好民主测评、问卷调查、个别谈话等方法的准备设计工作。第七,要确保实效,巡察工作要突出问题导向,坚持成果运用最大化,抓好整改落实,发挥治本效应,切实发挥巡察的震慑和教育引导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