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师纪通〔2012〕4号
关于印发《云南师范大学关于开展廉政风险
防控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学院、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纪委《关于加强廉政风险防控的指导意见》(中纪发〔2011〕42号)及中共云南省委高校工委 云南省教育厅《转发中央纪委关于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指导意见的通知》(云高工办〔2012〕22号)精神,结合我校反腐倡廉建设的实际,为进一步强化廉政风险防控,扎实推进我校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经学校纪委研究,现将《云南师范大学关于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严格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
1.《云南师范大学关于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实施方案》
2.《云南师范大学廉政风险防控责任点联络表》
3.《部门廉政风险防控登记表》
4.《领导干部及重点岗位人员廉政风险防控登记表》
二〇一二年十月八日
主题词:纪检 廉政 风险防控△ 通知
(共印80份)
中共云南师范大学纪委办公室 2012年10月9日印
附件1
云南师范大学关于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深入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根据中纪委《关于加强廉政风险防控的指导意见》(中纪发〔2011〕42号)及中共云南省委高校工委、云南省教育厅《转发中央纪委关于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指导意见的通知》(云高工办〔2012〕22号)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反腐倡廉领导体制、工作机制和工作方针,紧紧围绕学校中心工作,按照“在坚决惩治腐败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的要求,以制约和监督权力运行为核心,以岗位风险防控为基础,以加强制度建设为重点,以现代信息技术为支撑,构建权责清晰、流程规范、风险明确、措施有力、制度管用、预警及时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不断提高预防腐败工作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水平,为把我校建设成区域性高水平大学提供坚强的政治和纪律保障。
二、目标要求
紧紧围绕学校重点领域、重点岗位和权力运行的关键环节,以学术诚信、招生录取、校办企业(后勤服务)、科研经费、财务管理、物资采购、基建项目等“七个关口”的风险防控为抓手,着力构建覆盖学校各部门、学院和附属单位的廉政风险防控长效机制;在充分实践的基础上,使廉政风险控机制运行顺畅,制度配套完善、方案执行有力,预防腐败成效明显提高,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中发挥重要作用。
三、组织领导
(一)成立学校廉政风险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学校成立廉政风险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面组织协调学校廉政风险防控工作。
组 长:叶燎原 杨 林
副组长:沙万祥
成 员:刘 坚 吴雁江 杨顺清 张 玮 何 斌
柳 景 任 祥 孙崇瑜 明庆忠 侯德东
李 红 和向朝 崔汝贤 杨卫国 龙 梅
王昆来 张路进 游溯涛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校纪委,办公室主任由纪委副书记任祥担任,副主任由纪委办公室主任孙崇瑜担任。办公室负责学校廉政风险防控具体工作的组织协调。
(二)建立廉政风险防控责任点
1.在学校层面设立16个廉政风险重点防控责任点。具体是:学校党办、校办、组织部、宣传部、人事处、财务处、科研处、招生处、教务处、资产处、基建处、后勤保障处、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基础教育集团、商学院和文理学院。各重点防控责任点党政主要领导要按照“一岗双责”的原则,对本单位廉政风险防控工作负总责。
2.在各单位设立基层廉政风险防控责任点。各学院、各部门和附属单位成立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小组,确定1名主要领导和一名联络员负责本单位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组织实施。
四、方法步骤及主要内容
(一)宣传部署阶段(2012年9月至10月)
1. 前期筹备及文件精神的学习。组织全校副处级以上干部认真学习领会上级有关文件及会议精神,学习廉政风险防控基本知识,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2. 召开动员大会及相应专题会议。召开学校廉政风险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安排部署全校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各责任部门(单位)根据学校安排,及时召开专题会议,组织全体教职员工学习相关文件和会议精神,动员部署本部门(单位)防控工作,努力做到全员参与、全员防控。
3. 各单位拟定工作方案。各重点防控点和基层防控点责任单位(部门)根据学校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总体安排和部署,结合工作实际,拟定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方案,填报《云南师范大学廉政风险防控责任点联络表》(附件2),并于2012年10月31日前报学校纪委办公室。
(二)风险排查阶段(2012年11月10日前)
1. 编制岗位职权目录。各重点防控点和基层防控点按照权责一致的要求和“谁行使、谁清理”的原则,对现有岗位的权力事项进行全面清理,编制“职权目录”,明确职权名称、内容、行使主体和制度依据。并针对每一项职权,优化运行流程,绘制“权力运行流程图”,明确办理主体、条件、程序和期限等。
2. 逐级排查廉政风险。各重点防控点和基层防控点按照行政管理岗位全员参与的要求,组织领导干部和相关管理人员对照职权目录,通过自己找、领导提、同事点、专家诊、群众帮、组织定等多种方式,认真查找个人岗位廉政风险点和单位(部门)廉政风险点。重点查找权力行使、制度机制和思想道德等方面存在的廉政风险。在权力行使方面,重点查找由于权力过于集中、运行程序不规范和自由裁量幅度过大,可能造成权力滥用的风险;在制度机制方面,重点查找由于规章制度不健全、监督制约机制不完善,可能导致权力失控的风险;在思想道德方面,重点查找由于理想信念不坚定、工作作风不扎实和职业道德不牢固,以及外部环境对正确行使权力的影响,可能诱发行为失范的风险。
3. 评定廉政风险等级。各重点防控点和基层防控点根据权力的重要程度、自由裁量权大小、腐败现象发生的概率及危害程度等因素,按照“高”、“中”、“低”三个等次评定不同职权的廉政风险等级,并经部门(单位)领导班子集体审定。对不同等级的廉政风险实行分级管理、分级负责、责任到人。
(三)制定措施阶段(2012年11月30日前)
各重点防控点和基层防控点根据廉政风险和风险等级,依据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廉政要求、工作职责和工作标准,制定有针对性、可操作性、具体管用和切实可行的单位(部门)和个人防控措施,特别要强化对高等级风险的防控。属于权力行使方面的,要建立健全权力运行程序规定,探索完善分权、控权的有效方法,规范权力行使;属于制度机制方面的,按照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要求,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并抓好落实;属于思想道德方面的,通过开展专题党课,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岗位廉政教育等形式,增强党员干部风险防控意识,提高廉洁从政的自觉性。
在此基础上,各重点防控点和基层防控点认真填写云南师范大学《部门廉政风险防控登记表》(附件3),各部门(单位)领导班子成员、科级干部及重点岗位人员填写《领导干部及重点岗位人员廉政风险防控登记表》(附件4),并于2012年11月30日前报学校纪委办公室。
(四)建立长效机制阶段(2012年12月至2013年12月)
1. 建立预警谈话机制。对于各个廉政高风险责任部门(单位),校纪委每学期开展警示教育。对于重点防控点和基层防控点中存在的廉政高风险岗位,单位负责人每月进行警示教育,做好谈话记录,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做好预警提示和纠正工作,及时化解廉政风险。
2. 建立督查监控机制。各重点防控点和基层防控点加强对权力运行过程中廉政风险信息的收集和分析,积极构建起集收集、分析、反馈、响应为一体的廉政风险监控机制。对于重点部门、重点岗位及权力运行关键环节的廉政风险防控情况,由校纪委督查室以督查专报的形式予以公示。
3. 建立问责处置机制。对权力运行过程中发现的严重问题的,该问责的要及时问责,该查处的坚决依纪依法立案查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党纪政纪和法律责任。
4. 建立检查评估机制。各重点防控点和基层防控点对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自评。结合我校党风廉政建设和惩治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相关要求,将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列为学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进行检查考核。
5. 建立完善各项制度。各重点防控点和基层防控点根据自身廉政风险点,对照“七个关口”和“三重一大”防控事项,按照省委高校工委、省教育厅下发的八个方面的廉政风险防控实施办法,开展自纠自查,推进自身制度建设,构建重点突出、统筹推进的风险防控制度体系。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开展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是从源头上预防腐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的一项有力措施,有助于化解权力运行中的廉政风险,减少腐败行为的发生,从根本上起到保护干部的积极作用。各责任单位(部门)要认真做好宣传发动工作,确保思想统一,认识到位,措施有力。
(二)领导带头,以身作则。各责任单位(部门)党政主要领导是本单位(部门)党风廉政建设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部门)的廉政风险防控工作负总责,要切实履行好“一岗双责”的政治责任,充分发挥表率作用,带头查找岗位廉政风险点,带头制定防控措施,带头落实防控责任。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要积极抓好自身和职责范围内的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三)注重结合,务求实效。各责任单位(部门)要把廉政风险排查与防控作为今年反腐倡廉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注意与学校及单位中心工作相结合,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相结合。要把开展廉政风险排查和防控管理的过程作为干部自我教育,强化廉洁自律意识的过程。要着力完善制度,强化监督,规范管理,逐步形成校、院(处)二级廉政风险防范管理的长效机制。
二○一二年十月八日
附件2
云南师范大学廉政风险防控责任点联络表
(表一学校层面重点防控责任点)
序号 |
责任部门 |
负责人 |
联络员 |
联络电话 |
1 |
党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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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校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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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组织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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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宣传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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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人事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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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计财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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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科研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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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招生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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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教务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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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资产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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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基建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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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后勤保障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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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资产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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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基础教育集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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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文理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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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商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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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师范大学廉政风险防控责任点联络表
(表二基层各单位防控责任点)
序号 |
责任部门 |
负责人 |
联络员 |
联络电话 |
1 |
纪委监审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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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统战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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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
校工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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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研究生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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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
学生工作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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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
校团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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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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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就业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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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 |
保卫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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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 |
离退休工作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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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信息管理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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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档案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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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图书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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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学报编辑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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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发展研究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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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高教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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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民生工程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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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教管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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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文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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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哲政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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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历行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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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外语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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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艺术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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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
体育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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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
云南华文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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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
国际语言与文化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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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
经济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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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
社会发展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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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
传媒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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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
数学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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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
物电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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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
化学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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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
生科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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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
信息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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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
旅地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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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
能环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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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 |
成教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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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 |
职教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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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 |
西南联大 博物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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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部门廉政风险防控登记表
填报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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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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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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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控点(科室) |
风险等级 |
风险表现形式 |
防范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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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接受监督承诺 |
部门负责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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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防控点以科室为单位填写,可加页。本表格一式两份,纪委办公室和本单位各存一份。
附件4
领导干部及重点岗位人员廉政风险防控登记表
姓名 |
|
岗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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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单位(科室) |
|
主要岗位职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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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类别 |
风险点 |
等级 |
防范措施 |
思想道德 风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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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岗位职责 风险 |
|
|
|
外部环境 风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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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防范承诺 |
责任人签字: 部门领导签字: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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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领导班子成员、科级干部及重点岗位人员填写。本表格一式两份,纪委办公室和本人各存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