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检监察处内设机构职责
纪检监察处是学校负责纪检监察工作的专职机构,依照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依照法律规定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纪检监察处设综合科、党风政风监督室、信访与案件管理室、审查调查室四个科室,主要职责是:
一、综合科
1.负责人事、资产、档案、保密、安全、对外联络等日常行政事务管理工作与后勤保障工作。
2.负责上级来文、处内发文的处理、传阅、归档和印章管理。
3.负责综合类文件文稿的起草工作。
4.负责纪检监察工作信息的收集、整理、报送和宣传报道,维护和管理处内网站及宣传栏。
5.负责筹备组织各类会议。
6.负责对纪检监察干部的监督。
7.协助做好全处干部的政治理论、业务知识和纪律作风教育培训。
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党风政风监督室
1.负责综合协调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国家法律法规等情况的监督检查。
2.负责监督检查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执行、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工作的落实。
3.负责监督检查学校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等情况。
4.负责监督检查学校党员领导干部和监察对象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等方面的情况。
5.负责做好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日常监督。
6.负责组织开展专项监督,推进专项整治和集中整治。
7.负责校二级单位纪检工作指导和监督检查工作,向二级单位提出监督建议,督促整改。
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信访与案件管理室
1.负责接待群众来访,处理群众来信和电话网络举报事项等。
2.负责受理对党组织、党员违反党纪行为和对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职务违法、职务犯罪行为等的检举、控告。
3.负责受理党员对学校纪委作出的党纪处分或者其他处理不服的申诉、监察对象对监察专员办公室作出的涉及本人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复审申请。
4.负责综合分析信访举报情况。
5.负责干部廉政意见回复。
6.负责对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进行监督管理。
7.履行问题线索接收、督促办理等职责。
8.负责统一受理有关单位移交的相关问题线索。
9.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审查调查室
1.负责线索管理、组织协调、统计分析等职责。
2.负责综合分析研判问题线索,按程序提出处置意见。
3.负责组织协调审查调查工作。
4.负责就问题线索处置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向有关单位提出纪检监察建议。
5.负责配合其他纪检监察机关涉及审查调查的协调事项。
6.负责对谈话室的管理。
7.负责对审查调查措施使用进行监督管理。
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