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综合事务科
1.协调推进校纪委工作部署的贯彻落实,上传下达上级机关、校纪委指示精神,根据校纪委工作安排协调党群各部门、二级单位组织开展相关工作。
2.负责开展校纪委及部门制度建设。
3.负责校纪委、纪检处来文接收、处理、转办、归档。起草、审核、印发、报送校纪委及本部门综合性文件、通知、计划、总结、决定、决议、报告、报表信息和其他相关文字材料。
4.负责组织协调校纪委重要会议的会务筹备、会议记录、会议纪要等保障工作。
5.负责校纪委及部门印信管理,负责档案归档工作和保密工作的布置、检查。
6.负责部门绩效、考勤、财务、办公用房、执纪用车、国有资产等日常管理和服务保障事务。
7.负责对外联络工作。
8.完成校纪委及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党风政风监督室
1.监督检查学校各级领导班子、领导干部遵守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纪党规、国家法律法规以及贯彻落实中央、上级党组织、学校党委、校纪委重大决策部署、决议、决定、规章制度和重点工作的情况。
2.监督检查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执行、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工作的落实,组织开展专项整治。
3.监督检查二级单位党组织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的贯彻落实;监督检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巡视巡察和其他监督检查中发现突出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4.负责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开展招生、招聘、考试等专项工作的监督检查。对反腐倡廉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5.负责组织学校特约监督员开展工作,收集监督工作意见建议。
6.负责制发纪检监察建议书,对日常监督中发现的一般问题进行分析评估,提出监督建议,强化督促整改。
7.完成校纪委及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信访与案件管理科
1.归口受理对党组织、党员违反党纪政纪行为的检举控告。
2.受理党员对校纪委作出的党纪政纪处分或者其他处理不服的申诉。
3.接待群众来访,处理群众来信和电话网络举报事项。
4.建立信访举报管理台账,提出分办意见,定期提交信访排查会分析研判、分类处置。
5.综合分析信访举报情况,及时向执纪审查科移送问题线索,并定期做好信访对账。
6.负责对移办、交办、督办信访件及时跟踪、督办。
7.负责定期检查谈话室的使用及管理情况,对执纪审查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
8.负责案件管理系统的使用、管理和信息报送。
9.负责建立干部廉政档案,出具干部廉洁自律证明。
10.协助其他科室开展工作,完成校纪委及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执纪审查科职责
1.负责对问题线索进行集中台账管理,分析研判,分类处置。
2.负责组织对问题线索开展谈话函询和初步核实。
3.负责组织对党员和党组织涉嫌违纪的案件进行审查调查。
4.负责对失职失责的党员、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开展问责。
5.负责谈话室的日常管理。
6.负责案件审理工作的移送和报送。
7.负责审查调查材料归档。
8.协助其他科室开展工作,完成校纪委及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宣传教育科职责
1.组织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加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推进大学生廉洁教育和校园廉洁文化建设,负责全校范围内纪律教育计划的制定,组织开展对党员、干部的理想信念和宗旨教育、党风党纪、廉洁自律和警示教育。
2.负责校纪委网站、快报等宣传教育平台建设,组织各类党风廉政建设文章、简讯。
3.负责联系基层纪检委员,了解二级单位纪检工作动态,组织专兼职纪检干部业务学习,做好对学校基层纪检委员的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工作。
4.负责宣传教育有关材料、书籍的征订、分发,对学习教育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5.负责反腐倡廉工作调研和理论研究,负责本部门科研管理。
6.负责组织协调全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网络舆情信息收集、研判和处置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做好网络宣传引导工作。
7.完成校纪委及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